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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海洋工程裝備行業(yè)存在的問題
總體來說,我國海洋工程裝備技術水平和研發(fā)能力還遠不能適應國內深海油氣開發(fā)的需要,與*水平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,突出表現在:
1)主流裝備的自主設計能力不足。目前我國只能自主設計用于淺海油氣田開發(fā)的裝備,尚不具備100米以上水深自升式鉆井平臺、深水半潛式平臺、深水FPSO等裝備,以及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深海海洋工程輔助船的自主設計能力。
2)新型裝備的設計建造仍屬空白。在SPAR平臺、LNG-FPSO、多功能自升式平臺等新型海洋工程裝備領域,我國至今未曾涉及,缺乏設計建造經驗,更不具備自主研發(fā)能力。
3)基礎共性技術整體薄弱。在海洋工程裝備的水動力性能分析、結構性能分析、工程管理技術、總裝建造技術等方面,我國研究水平與國外存在明顯差距,影響了我國海洋工程裝備技術水平的進一步提升。